一、对象
1、参展企业必须为在我省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的企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监、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3)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4)在往届“广东外博会”违规转让或转租(卖)摊位的企业。
(5)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
2、参展产品为终端消费品。所有展品均须适合连锁、超市、百货、批发、代理等业务的终端消费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禁止参展: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2)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3)在外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低俗类保健品、三无产品等。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企业或产品,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企业撤展。
二、展位分配
1、标准展位。原则上每家企业1个,如确实需要增加,由企业向当地市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2个。
2、特装展位。大会只提供光地或只搭建标准展板(由企业与展务组商定)。每家企业原则上2个,如确实需要增加,由企业向当地市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6个。
三、展位申请流程
1、申请。所有参展企业须向企业所在地级以上市外经贸部门递交申报的电子资料,经当地外经贸部门初审、汇总后,上报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
2、确认。通过审核的企业,秘书处展务组将发给企业展位确认表,企业凭确认表于会前办理有关布展手续。
3、展前核对。布展时,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确认表进行报到,现场签署保证书(内容主要为不转让展位、不提前撤展及展示与预报内容相符的展品等),办理施工证及参展证等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请勿多头报名,以免影响申请受理;
2、证件领取方式将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第四届外博会联络表》
※《外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1》
※《外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2》
※《重点客商参展意向书》
※《外博会精品馆产品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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