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展位
标准展位( 3米*3米)采用国际标准尺寸,八角铝合金展架和双面白色防火板,建造三面展墙(位于边角的展位将少一展墙,增加一块招牌板)。本工程搭建将以包工、包料、包税、包工期、包安全,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向专业的展览搭公司租用。拟设两种标准展台规格,其中特殊标准展位将由承建公司预先设计8—10种方案让参展商选择,其配置有:
(1)标准展会基本配置及规定
- 每个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基本配套设施:
公司门牌(展位楣板):参展公司中文名称及展位号码;
展会围板:标准展会由铝制支架,一面招牌及三面围板组成,高度2.5米;
家具:咨询台一张、折椅二张、纸篓一个及展会地毯;
一个500瓦单相插座(只供小型电器使用,不可接驳灯具及机器),两支射灯或40瓦日光灯;
请见下列不同摊位面积之配套,所有标准摊位配套(包括家俬及电器)都不可更换。
项目 |
≤9㎡ |
12㎡ |
15㎡ |
18㎡ |
21㎡ |
24㎡ |
27㎡ |
30㎡ |
36㎡ |
询问桌 |
1 |
1 |
2 |
2 |
2 |
3 |
3 |
3 |
4 |
白折椅 |
2 |
2 |
3 |
4 |
4 |
5 |
6 |
6 |
8 |
废纸篓 |
1 |
1 |
1 |
2 |
2 |
2 |
3 |
3 |
4 |
500瓦单相插座 |
1 |
1 |
1 |
2 |
2 |
2 |
3 |
3 |
4 |
射灯或40瓦日光灯 |
2 |
2 |
3 |
4 |
4 |
5 |
6 |
6 |
8 |
2. 如参展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非参展商特别要求,否则大会拆除置于两展会之间的围板。
3. 参展商须在5月 前提交展会布置图,该展位布置图必须清楚表明围板的拆建情况及日光灯的准确装配位置。若不按时提交则按常规方案布置,现场更改位置,须缴付施工更新费。
4. 严禁在围板上打钉、钻钉、喷涂或锯断围板。
5. 不可附加可能会影响展位结构的其他配置。
6. 围板上眼睛使用油漆或墙纸,展商可采用双面胶纸,闭幕后须自行清理留在围板上的标贴。
7. 参展商不可擅自移动所租赁的战具或其他展位的展具,违者按展具租赁价格收取费用。
8. 如需特别装饰、额外家具、电器等其他设施,须另付费用,参展商可填妥相关表格申请租用。
9. 标准展位的参展商须填好中英文企业楣板(必须交回)、标准展位设施布置图(必须交回)、展具租用表(如有需要)按时交回展务组。
(2)升级标准摊位
※ 自选升级标准摊位
以上升级标摊只作为设计参考,具体尺寸及相关价格,请自行与推荐搭建商联系。参展商可自行决定是否选用大会推荐装修公司作为搭建承建商,并可自行选择其他合资格公司作为展位搭建商,参展商与特装修公司之间的任何安排纯属双方之间的问题,如在承建过程中,发生意外或纠纷,大会除协助解决问题外,不负任何责任。
2、光地。
此项目不包任何配置,详情请见《展商手册》中的特装搭建须知及相关内容。 |